以下引用《正覺電子報》第109期第104~106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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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正覺電子報》第109期PDF檔全文http://books.enlighten.org.tw/data/book/cover/20150101153446f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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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法─施論、戒論、生天之論     作者:張ㄕㄢ居士

(連載十四)

前面內容:

三歸依後對於外道諸神或天神應有的正確心態(次法十四之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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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五戒之功德(次法十四之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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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目 為了金錢受持五戒而生天的故事

在經典中也有類似這樣的故事,為了得到父母給的錢財而去受五戒,也因此而能夠生天的故事。如《雜寶藏經》卷5:

爾時舍衛國中,有一長者,名曰弗奢,生二女子。一者出家,精進用行,得阿羅漢;一者邪見,誹謗不信。父時語此不信之女:「汝今歸依於佛,我當雇汝千枚金錢,乃至歸依法僧,受持五戒,當與八千金錢。」於是便受五戒。不久之頃,命終生天,來向佛所,佛為說法,得須陀洹。比丘問言:「此天女者,以何業行,得生於天?」佛言:「本於人間,貪父金錢,歸於三寶,受持五戒;由是因緣,今得生天,重於我所,聞法得道。」

佛世之時,在舍衛國中有一個長者名為弗奢,他生了兩個女兒。一位出家精進修行成為阿羅漢;另一位卻邪見深重誹謗不信。父親跟不信佛法的女兒說:「你今天歸依佛,我就給你一千個金錢,如果你再歸依法寶、歸依僧寶又受持五戒的話,我就給你八千金錢。」女兒於是便受三歸五戒,不久之後命終生天成為天女,她知道自己生天的因緣是來自於此受戒的功德,因此來到佛所,聽 佛說法,成為證得初果解脫的須陀洹。比丘們問 佛陀說:「這一位天女是因什麼業行,而能生於天中?」佛陀說:「他在人間因為貪父親的金錢,而歸依三寶又受五戒;因為這個因緣可以生天,並且回到這裡,聞法得道成就初果解脫!」可見三歸依加上受持五戒的利益真是殊勝不可思議。

第三目 五戒可少分、多分或滿分受

而五戒可以滿分受或是少分受;《優婆塞戒經》卷3〈受戒品〉:

「善男子!諦聽諦聽!如來正覺說優婆塞戒,或有一分,或有半分,或有無分,或有多分,或有滿分。若優婆塞受三歸已,不受五戒,名優婆塞。若受三歸受持一戒,是名一分;受三歸已受持二戒,是名少分;若受三歸持二戒已,若破一戒,是名無分;若受三歸受持三四戒,是名多分;若受三歸受持五戒,是名滿分。汝今欲作一分優婆塞?作滿分耶?」若隨意說,爾時智者當隨意授。

關於這段經文,平實導師在《優婆塞戒經講記》第四輯中解釋:

這時戒師應向戒子說:「如來曾說優婆塞戒的受持有數種:一分、半分、無分、多分、滿分等五種受法。假使受了三歸依以後加受一戒,這是一分受;若是三歸依以後加受二戒,是少分受;受三歸依而受持二戒以後,毀破了一戒,則是戒體無分;如是三歸以後加受三戒或四戒,是多分受;若三歸以後加受五戒,就是滿分戒。你現在是想作一分優婆塞呢?或是作滿分優婆塞呢?」說完就依戒子的意願而傳授一分戒、多分戒、滿分戒。

平實導師在《楞伽經詳解》第一輯中也開示:

五戒者:在家之人於三歸時,或受滿分戒,五戒俱受:不殺生、不竊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。或受多分戒:三戒四戒而受。或受少分戒:一戒二戒而受。此五戒者前四為性戒,犯者不唯得戒罪,亦須未來世中受彼性罪果報。若不犯者,能生持戒功德。若不受戒而犯者,雖無戒罪果報,仍須受性罪果報;如惡意殺人者必下地獄受苦,苦盡返生人間,尚須於緣熟之時,意外枉死於被害人手中。不飲酒戒唯佛教回教有之,此是遮戒,遮止有情飲酒亂性而犯前四重戒;若犯此戒而不犯前四者,無有性罪,唯有戒罪,受戒罪違犯果報。

違犯五戒除了未來世無法當人,除了會墮落於三惡道以外,還會有許多惡業餘報需受,因此建議受持五戒還是要滿分受比較好。如《優婆塞戒經》卷3〈受戒品〉中云:【人有五事現在,不能增長財命;何等為五?一者樂殺,二者樂盜,三者邪婬,四者妄語,五者飲酒。】也就是說:「一個人如果有五種事情存在的話,這個人就不能增長財命;哪五件事情呢?第一、好樂殺生:當他看見眾生時就想要把他殺掉。第二、好樂偷盜:喜歡偷竊別人的財物。第三、邪淫:女人不安己室,或者男人在外勾引別人家室。第四、妄語:就是說謊欺瞞別人。第五、喝酒。」接下來我們一一說明這五個惡業的果報。

本篇全文未完,詳情請見:《正覺電子報》第109期PDF檔全文http://books.enlighten.org.tw/data/book/cover/20150101153446f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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