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引用自《正覺電子報》第111期第97~99頁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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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法─施論、戒論、生天之論         作者:張居士(正覺講堂的菩薩)

(連載十六)
第八目 飲酒的過失與惡報
俗話說「酒後亂性」,許多人喝醉酒以後,就容易造作殺人、強盜、邪淫、妄語或惡口……等惡事。而喜歡喝酒的人,身邊一起喝酒的朋友大都只是「酒肉朋友」,並非能互相幫助的善友。《佛說輪轉五道罪福報應經》中云:【喜飲酒醉犯三十六失者,死墮沸屎泥犁之中;出生墮狌狌中,後還為人愚癡,生無所知。】也就是說喜歡喝醉酒的人犯三十六種過失,死後會墮入沸屎地獄中,地獄報受完會出生為猩猩,畜生道受報完回來當人時,還要再受愚癡的果報。
《分別善惡報應經》卷下中提到喝酒的三十六種過失:
復次,飲酒三十六過。其過云何?一、資財散失,二、現多疾病,三、因興鬪諍,四、增長殺害,五、增長瞋恚,六、多不遂意,七、智慧漸寡,八、福德不增,九、福德轉減,十、顯露祕密,十一、事業不成,十二、多增憂苦,十三、諸根闇昧,十四、毀辱父母,十五、不敬沙門,十六、不信婆羅門,十七、不尊敬佛,十八、不敬僧法,十九、親近惡友,二十、捨離善友,二十一、棄捨飲食,二十二、形不隱密,二十三、淫欲熾盛,二十四、眾人不悅,二十五、多增語笑,二十六、父母不喜,二十七、眷屬嫌棄,二十八、受持非法,二十九、遠離正法,三十、不敬賢善,三十一、違犯過非,三十二、遠離圓寂,三十三、顛狂轉增,三十四、身心散亂,三十五、作惡放逸,三十六、身謝命終墮大地獄受苦無窮。
總之,愛喝醉酒的人,因為常常要買酒以及頭腦總是不清,當然就會家財散失,而且還會常常生病,喝醉酒時常會與人鬥亂爭吵,甚至不小心造了殺業,而智慧和福德也會因此減少,在喝醉酒時不小心就把不能說的祕密都說出去,事業當然不易成就,因此增加許多愁憂苦惱。喝醉酒時各種能力都變差了,喝醉酒時也不懂得尊重他人,也許毀辱父母、不尊敬修行人,善友也跟著離開他。喝醉酒的人就連父母都不喜歡他,眷屬也會嫌棄他,眾人也都不喜歡而遠離他。喝醉酒的人可能會亂性,會說許多不正經的話,因為身心散亂而造作惡業,如果惡業太重了,死後也可能墮入大地獄中受苦無量。
另一部《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》1 中也說了喝酒的許多過失。總之,喝酒的人可能會造作殺、盜、淫、妄等各種惡業,喝酒也會使人變得愚癡沒有智慧,因此不飲酒也是五戒之一,雖然是遮戒,卻是為了防止違犯前面四個性戒而施設的戒律。所以我們應該受持此戒,並且勸請有緣人也受持此戒。
 

註1《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》:「人於世間喜飲酒醉,得三十六失。何等三十六失?一者,人飲酒醉,使子不敬父母,臣不敬君,君臣、父子無有上下;二者,語言多亂誤;三者,醉便兩舌多口;四者,人有伏匿隱私之事,醉便道之;五者,醉便罵天尿社,不避忌諱;六者,便臥道中,不能復歸,或亡所持什物;七者,醉便不能自正;八者,醉便低仰橫行,或墮溝坑;九者,醉便躄頓,復起破傷面目;十者,所賣買謬誤妄觸觝;十一者,醉便失事,不憂治生;十二者,所有財物耗減;十三者,醉便不念妻子飢寒;十四者,醉便喚罵不避王法;十五者,醉便解衣脫褌袴,裸形而走;十六者,醉便妄入人家中,牽人婦女,語言干亂,其過無狀;十七者,人過其傍,欲與共鬪;十八者,蹋地喚呼,驚動四隣;十九者,醉便妄殺蟲豸;二十者,醉便撾捶舍中付物破碎之;二十一者,醉便家室視之如醉囚,語言衝口而出;二十二者,朋黨惡人;二十三者,踈遠賢善;二十四者,醉臥覺時,身體如疾病;二十五者,醉便吐逆,如惡露出,妻子自憎其所狀;二十六者,醉便意欲前蕩,象狼無所避;二十七者,醉便不敬明經賢者,不敬道士,不敬沙門;二十八者,醉便婬妷,無所畏避;二十九者,醉便如狂人,人見之皆走;三十者,醉便如死人,無所復識知;三十一者,醉或得疱面,或得酒病,正萎黃熟;三十二者,天龍鬼神,皆以酒為惡;三十三者,親厚知識日遠之;三十四者,醉便蹲踞視長吏,或得鞭搒合兩目;三十五者,萬分之後,當入太山地獄,常銷銅入口焦腹中過下去,如是求生難得、求死難得千萬歲;三十六者,從地獄中來出,生為人常愚癡,無所識知。今見有愚癡、無所識知人,皆從故世宿命喜嗜酒所致。如是分明,亦可慎酒!酒有三十六失,人飲酒皆犯三十六失。」(《大正藏》冊17,頁518,中24-下28)

(本篇未完,全文請閱讀《正覺電子報》第111期http://books.enlighten.org.tw/images/download/pdf/20150401162933f.pdf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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